申請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申請表(可在網站http://acc.szfb.gov.cn/上免費下載,原件1份);2.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原件1份);3.有工作單位的需攜帶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4.原持有深圳市頒發(fā)《初級會計電算化》證書的人員還需提交證書(原件1份,復印件1份,2011年6月1日以后取得的由電腦自動記錄)。
其中具備免試條件且《財經法規(guī)與會計職業(yè)道德》單科成績合格的申請人員,除提交上述1、2、3項外,還需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臺灣地區(qū)居民及外國居民的學歷或學位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認可證明(復印件1份,原件1份)。
請注意:符合免試條件的申請人到財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當日,考試成績取得時間和會計類學歷(或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必須同時滿足不超過2年的條件。